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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積金新措施 退休僱員下月可分階段領MPF

刊登日期: 2016-01-20

強積金下月1日起將實施提取強積金的新措施,容許打工仔退休後可分期提取強積金,受託人每年讓打工仔首4期提取強積金時,必須要免費。

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鄭恩賜表示,上月底已向90萬名年屆59歲打工仔寄出傳單,提示退休可分期提取的新措施,現時市面有38個強積金計劃,當中25個計劃每年免費提取次數不限,另有2個計劃會提供一年12次免費,其餘11個計劃是每年供4次提款免費,之後每次收費一百元。

他又指,本月底起將發放一條電視宣傳片,積金局更首次以漫畫老夫子為主角做宣傳,中年人士亦是相當熟悉。

打工仔屆65歲退休時,可向受託人申請分期提款,30天內可完成及開始發放強積金。如有多個強積金戶口,要分期提取須分別向不同戶口受託人申請;打工仔亦可繼續按原來一次過提取,或全部保留在戶口做法。每年港人提取強積金約有100億元,其中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提取約佔30億元,另有以退休及永久離港為由提取。

分階段提取強積金注意事項
  1. 年滿65歲僱員可申請分階段提取;若年滿60歲提早退休,也可提取強積金
  2. 未提取的強積金會全數留在賬戶內,繼續投資於所選擇基金
  3. 持有多個強積金賬戶亦可分階段提取,但需就每個賬戶遞交一份申請表
  4. 一般情況受託人收到提取表格及文件後,會於30日內支付強積金
資料來源:積金局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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